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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有利于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公司”)与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共同与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捌仟壹佰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18,178,113.62元),合同总日历天数为355天。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发包方介绍

公司名称: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九楼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庆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745148798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渔港渔船泊位建设;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贸易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泥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化肥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公司认为其在交易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上述当事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二)联合体成员介绍

1、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元宝小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742085787K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土地整改工程(以上工程项目需取得资质方可经营的,凭资质证经营);机械租赁、维修,保洁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与履约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德民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169967559G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规划编制及咨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规划;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管道输送工程、油气库工程、农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森林资源环境工程、营造林工程、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及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旅游规划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与履约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鹿寨县城第二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建设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及厂外配套污水收集管道,配套污水管网共计约10.54km,污水二级处理采用两级A/O生化池处理工艺,三级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消毒工艺。

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二)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形式

1、签约(暂定)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捌仟壹佰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18,178,113.62元),其中,不含税价位¥108,458,975.58元。

2、具体价格清单

(1)设计费(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元(¥1,490,000.00元),不含税价为¥1,405,660.38元,增值税率为6%;

(2)建安工程费(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陆佰陆拾捌万捌仟壹佰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16,688,113.62元),其中:1)固定总价(暂定)壹亿零肆佰伍拾肆万陆仟叁佰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04,546,313.62元)(包含设备购置费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捌万柒仟贰佰捌拾元陆角捌分(¥8,987,280.6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伍万柒仟叁佰壹拾伍元零贰分(¥2,757,315.02));2)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3,400,000.00元);3)暂列金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元(¥8,741,8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详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行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格,本合同签订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预算(项目设计采用限额设计,除发包人要求增补或变更外,预算不得突破其中标价,若超过该限额,则承包人应修改或调整设计方案,直至满足限额要求。)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的预算价格为实际合同价格。

(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日历天数:355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负责本工程部分非主体部分土建方面工作;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及概预算等设计服务工作;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及管理工作,且负责接收发包人指令、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发包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条款中已对主要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捌仟壹佰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18,178,113.62元),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2、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在高难度污废水处理领域深入发展,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4、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工期较长、工程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进而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